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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12中考政治:初中国情国策系列(三)(4)


    (二)我国现阶段的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P74---75
    (1)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方式(途径)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广大人民行使权力要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们代表大会,即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再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监察等机关,分别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国家机关均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③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它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
    ④和其他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B.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如: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并接受它监督。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提出质询案等。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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