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中考政治复习资料:维护公民权利专题复习基础测试题及答案
http://www.newdu.com 2025/11/17 09:11:44 新东方 佚名 参加讨论
专题八 维护公民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权利的内容: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权和身份权。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它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查,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重要性)如何? 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也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②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4.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予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行使生命健康权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a.锻炼身体,增强体质;b.患病就医,恢复健康;c.遭遇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d.不行轻生或自残;e.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6.为什么轻生或自残等行为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 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人带来无尽的哀伤和较大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养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使自己的劳动能力降低、甚到丧失劳动能力,必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道德相悖,与法不合,是不可取的。 二、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表现如何? 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将要受社会道德谴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这些行为有什么后果? ①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持之以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是诽谤行为。这些都属于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同时也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②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经不受侵害,侵权者轻则受舆论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3.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当肖像权受侵害时怎么办? 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②可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讨还公道。 4、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5.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当姓名权受侵害时,怎么办? ①a.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包括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和改变自己名字; b.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c.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②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当姓名权被侵害时,可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