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考思想政治时事:生态文明(4)
http://www.newdu.com 2025/10/02 06:10:20 中考网 佚名 参加讨论
B.学校侵权行为及法律依据。教师随便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对学习有问题的同学进行打骂。(1)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学生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是: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C.社会侵权行为及法律依据。个人或某组织企业因未成年为由,占有他人的版权或专利等。(1)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2)法律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智力成果。虽是未成年人,他的智力成果依然受法律保护。 2014年中考思想政治时事热点剖析 归纳:常考行为的评析 1、 父母让子女辍学: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的有关内容规定,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2、 家长为子女成长提供各种条件: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 3、 老师批评教育学生:履行了教师职责,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的有关规定。 4、 评析网吧老板人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企业老板招童工: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 评析:旷课逃学、去网吧:不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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