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和地位: (1)含义: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 (2)地位: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②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③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2、如何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特殊护: (1)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是我国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未成年人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3、公民应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2)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3)要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轻生或处死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4、青少年如何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重在预防、远离危险、避免受到伤害。 (2)要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基本方法,面对不法侵害要勇敢更要机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向家长、老师、邻居求救等。 (3)要及时、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要采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不能以牙还牙、以恶报恶。 (4)一旦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伤害,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害者的法律责任,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