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中考真题答案、学习方法、解题技巧、知识点、学习计划、复习资料!

中考网-中考真题答案下载-中考试题库-中考成绩查询-知识点学习方法与技巧补课解题技巧学习计划表总结-中考查分网-中考网-中考资源网-中学学科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考历史 > 综合辅导 >

美国三权分立的制约关系 如何相互制约

http://www.newdu.com 2019-06-10 初三网 李男 参加讨论

    美国的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三者互相制约。总统行使权力必须国会通过,国会通过的法案最高法院可以否决,总统又可以解散国会重新选举新国会。
    美国三权分立的制约关系
    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
    三权之间相互制约,国会可以以弹劾等诸多形式限制总统,总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形式限制国会的权力,而联邦最高法院则可以通过违宪审查的形式限制国会的立法权和总统的行政权,此外,总统对司法权也有制约,表现在联邦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命在一定程度上受总统控制.
    三权分立制度是指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将权力三分,而只须为共和政体即可,但是大部份州政府均奉行三权分立,有着州立法会、行政机关与州法院。
    三权分立并不是绝对的;其以权力制衡的原则来实行。麦迪逊(JamesMadison)这样写道:“三权分立并不应完全分离,使得其三者间没有互相受到宪法的控制。”权力制衡系统的设立是为了防止任何一种职权受到滥用,出现越俎代庖的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中考语文
中考数学
中考英语
中考物理
中考化学
中考政治
中考历史
中考地理
中考生物
历史与社会
备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