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物体收到力的作用,运动状态“不一定”发生改变 【简析】 第一,力有两个作用效果,1、改变物体的形状;2、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所以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不一定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第二,即使力的效果是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运动状态的改变是由物体受到力的共同效果决定的。1.物体受到非平衡力作用时,运动状态一定改变(运动速度的大小或方向改变)。2.物体受到平衡力作用时,运动状态一定不改变(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 六、有力作用在物体上,该力“不一定”对物体做功 【简析】 力对物体做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有力作用在物体上; 2.物体在力的方向上移动了距离,两者缺一不可。 根据公式W=F·S得:有力无距离,不做功,所谓的劳而无功,最常见的现象是“推而未动”;有距离无力,不做功,所谓的不劳无功,最常见的现象是物体因惯性运动、物体运动的方向与力的方向垂直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