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圆的基本性质 11圆的定义 在平面内,和某一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叫做圆周,简称为圆;其中定点叫做圆的圆心,廉结圆心与圆上任意一点的线段叫做半径 同圆的半径都相等 连结圆上任意两点的线段叫做这个圆的弦,通过圆心的弦叫做直径 圆上任意两点间的部分叫做弧 圆的任意一条直径的两个端点分圆成两条弧,每一条弧都叫做半圆,大于半圆的弧叫做优弧,小于半圆的弧叫做劣弧 由弦及其所对的弧组成的图形叫做弓形 两个圆全等的充要条件是两个圆的半径相等 半径相等的圆叫做等圆,同圆或等圆的半径相等 12不共线的三点确定一个圆 经过一点可以作无数个圆 经过两点也可以作无数个圆,且圆心都在连结这两点的线段的垂直平分线上 定理过不共线的三个点,可以作且只可以作一个圆 推论三角形的三边垂直平分线相交于一点,这个点就是三角形的外心 三角形的三条高线的交点叫三角形的垂心 13垂径定理 圆是中心对称图形;圆心是它的对称中心 圆是周对称图形,任一条通过圆心的直线都是它的对称轴 定理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评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推论1平分弦(不是直径)的直径垂直于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推论2弦的垂直平分弦经过圆心,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推论3平分弦所对的一条弧的直径,垂直评分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另一条弧 1.4弧、弦和弦心距 定理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弧所对的弦相等,所对的弦的弦心距相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