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格尊严权:(1)含义:公民的名誉和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2)具体包含: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2、肖像权:(1)含义: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3)侵犯肖像权的表现: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3、姓名权:(1)含义: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 (3)侵犯姓名权的表现: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 4、荣誉权:(1)含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5、名誉权:(1)含义: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侵害名誉权的表现:①侮辱:公然谩骂他人,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②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 (4)后果: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6、隐私权: (1)含义: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①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侵犯隐私权是违法行为。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法律的要求。侵犯他人隐私,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