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中考复习备考周期正式开始, 归纳法 1.概念: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传统上,根据前提所考察对象范围的不同,把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考察了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不完全归纳推理则仅仅考察了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并进一步根据前提是否揭示对象与其属性间的因果联系,把不完全归纳推理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 2.事例:振动发声 如果某个物体因振动而发出了声音,并不能说明所有的声音都是由物体的振动而产生的。但若众多声音都是由物体的振动而产生,而且目前所经历的所有自然现象、实验现象等都无一例外!则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偶然现象。即可通过归纳总结这些现象,可以证明声音就是由物体的振动而产生的。显然,这是一种不完全归纳法。设想如果将来有人做了那怕是一个实验现象说明:物体发出声音时,声源并没有振动,那么这个结论就将被终结 相关推荐:2019年初中物理声学知识点汇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