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以 1. 用作介词 表示凭借,译为“凭、靠”。 例: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用、拿、把、按照”。策之不以其道。(《马说》) 2. 用作连词 表示并列、承接、修饰,“以”相当于“而”。 例:俯身倾耳以请 表示目的,译为“来、用来”。例:属予作文以记之 (《岳阳楼记》)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因为”,“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3. 用作副词 译为“已”,“已经”。 例: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