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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数知识复习检测题 一、知识要点 1.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a不一定是正数,-a不一定是负数。 2.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 3.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4.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5.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6.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⑵按正、负来分总结: 正整数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自 0 正整数然数) 整数 负整数 正有理数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正分数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有理数 有理数 0 (0不能忽视)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正分数 负整数 分数 负有理 负分数 负分数 7.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8.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⑵数轴上的点并不是全部表示有理数,即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数轴上的点也可以表示无理数。 9.⑴在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10.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 11.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⑵0的相反数是0;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12.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13.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 14.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15.绝对值的几何定义: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⑴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0的绝对值是0. 16.①:a≥0 <═>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 ②:a≤0 <═>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 17.绝对值的性质: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绝对值的非负性。即|a|≥0。 ①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②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本身。即:|a|≥a;③相反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④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⑤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 18.有理数大小的比较:⑴利用数轴比较: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⑵利用绝对值比较: 同号两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③异号两数,正数大于负数. 19.绝对值的化简:①当a≥0时, |a|=a ; ②当a≤0时, |a|=-a 20.有理数的加法法则: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1.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⑴加法交换律:a+b=b+a;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22.加法性质: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⑴当b>0时,a+b>a ⑵当b<0时,a+b 23.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24.有理数的乘法法则:①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②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③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决定积的符号——奇负偶正; 25.倒数: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1(a≠0)。 注意:①0没有倒数;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分数的分子、分母互换位置;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③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正负性;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 26.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⑴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⑵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⑶乘法分配律: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 27.有理数的除法法则(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28.乘方的概念:求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 中,a 叫做底数,n 叫做指数,且n为正整数。 29.乘方的性质:(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奇负偶正(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30.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①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②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③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31.科学记数法:把一个数表示成 的形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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